法律随笔
陈阿姨今年七十二岁,身体还好,但一件事一直压在心上:她没有子女,老伴前年走了,将来万一自己糊涂了或者起不来了,谁来替她做决定?谁来管她的钱、替她签字、安排她的医疗和养老?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亲戚啊""朋友啊"。但亲戚朋友在法律上没有当然的代理权。不是你觉得"他肯定会管我"就行的,任何事情都需要一份合法的授权文件。没有这个文件,你躺在医院里需要人签字,亲戚伸手帮不了。
意定监护制度就是为这种情况设计的。简单说就是:你现在头脑清楚的时候,可以白纸黑字指定一个你信得过的人,约定将来在你意识不清或行动不便时,由这个人作为你的监护人,替你处理一切事务——大到医疗决定、小到交水电费。这个人的范围很广,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你在社会上认识的任何值得托付的人。
很多人把这件事跟财产混为一谈:"签了这个是不是就把房子给他了?"不是的。意定监护只管人身和日常事务,不管你的财产所有权。你的房子还是你的房子,存款还是你的存款,监护人只是帮你管理,不是送给他。如果担心混淆,可以同时写一份财产安排和一份监护协议,两件事分开办,各管各的。
这份监护协议必须书面形式,最好办理公证。不要觉得"不吉利"就不去做——真正的负责任,是对自己未来的生活质量有一份确定性的安排。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提前规划晚年事务,如果你对这套制度还不太了解,不妨找一位懂行的律师做一次深入的法律咨询,花一两个小时把以后几十年的保障问题理清楚,这件事的性价比远超你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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