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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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工程招标投标纠纷处理实务

1970-01-01
文章来源:重庆律师 文章作者:重庆律师 关键词:两江新区律师重庆律师建筑施工工程纠纷工程款拖欠 工程招标投标纠纷处理实务 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主要法律依据包括《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常见纠纷类型 一招标程序违法 招标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公开招标评标标准不公开等。 二投标人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异议。 三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 四中标后拒签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异议和投诉程序 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法律责任 1. 中标无效 2. 罚款 3. 赔偿损失 4. 列入失信名单 律师建议 1. 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2. 招标文件应当由律师审查 3. 投标人应当认真审查招标文件 4. 对招标活动有异议的,及时提出 5. 涉及串通投标的,后果严重,切勿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