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索赔是建筑企业经常面临的问题。停工的原因可能包括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设计变更、天气原因和行政命令等。停工时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费用包括:停工期间的人员工资、机械租赁费、材料保管费、临时设施维护费和现场管理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停工期发生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处理。重庆律师提示:停工索赔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为停工发生后二十八天内。超过期限可能丧失索赔权利。两江新区律师建议,停工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报送停工通知和索赔意向书,同时收集保存停工期间的现场记录。双方可以就停工损失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