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的工程款结算规则
2026-05-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工程款结算问题往往成为纠纷的焦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在实践中,重庆律师发现许多当事人对"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的理解存在误区。这并不是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而是指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计价方法和标准来计算工程价款。两江新区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重点审查以下方面:合同无效的原因(如违法转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承包人缺乏资质等)、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计价标准和付款方式、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可以量化等。如果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不仅无法主张工程款,还可能面临发包人的质量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