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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工程款怎么结算,重庆律师详解

2026-05-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合同无效后,施工方已经投入的人力、材料和机械设备等成本应当如何处理,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呢。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这意味着,即使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只要工程本身质量合格,施工方仍然有权获得工程款。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因合同无效导致施工方血本无归,同时保护建筑工人的劳动报酬权益。工程款的计算方式参照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来确定,而不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方式重新计算。

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处理方式则有所不同。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如果经过修复后能够通过验收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修复费用由施工方承担,修复后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修复后仍然验收不合格的,施工方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对于不合格工程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重庆律师提醒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效力问题,确保自身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避免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在发生合同效力争议时,应当积极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