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或者损失,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重庆律师建议,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收集和保存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在约定期限内提交详细说明和损失清单。
两江新区律师提示,施工合同中应详细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和后果,特别是对工期顺延、费用增加、损失分担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