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群里因为物业费问题吵翻了天,一位业主情绪上头,连续发了几十条语音加文字,把物业经理的姓名、职务甚至家庭住址都爆了出来,用「蛀虫」「骗子」「不要脸」等词汇反复辱骂。群里三百多人全看见了。几天后,物业经理委托律师发来起诉状——名誉侵权,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五万元。
在微信群里骂人,和在马路上骂人有本质不同——微信群是公开场所,消息发出后可以被截屏转发,传播范围远超你的想象。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你在群里骂人「骗子」「蛀虫」,如果这些言论毫无事实依据,就构成了名誉侵权。
侵权责任有多重?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说得很清楚:因侵害名誉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停止侵害就是删掉那些骂人的消息,消除影响就是在群里公开道歉,赔偿损失包括被骂者可能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近些年全国各地法院已经判决了大量微信群名誉侵权案件,赔偿金额从几千到几万不等。别以为「我就是一时冲动」能当借口——法院看的不是你的情绪,是你的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如果你在群里转发了别人骂人的内容,你也可能构成侵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规定,转发他人的名誉侵权言论,如果达到了与原创者相当的影响,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维权建议:被人在微信群辱骂了,第一步截屏保存(包括消息内容和群人数),第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情节恶劣的可构成治安违法),第三步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这类案件通常证据清晰,胜诉率不低。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遇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