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前物业收了两千块管理费,说包管理、包监督、包垃圾清运。结果三个月的装修,楼道全是灰,垃圾堆了半个月没人清,工人午休施工也没人管。我去找物业退费,人家说‘管理费是你申请装修就要交的,不退’。”刘先生的遭遇让人火大——收了钱不干事,还能理直气壮?
附随义务与对价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公司收取装修管理费,本质上是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的一项附随服务,对应的是物业公司对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义务,包括监督施工时间、管理装修垃圾清运、检查施工安全等。
如果物业收取了管理费却未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构成根本违约。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退还部分费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审查物业是否实质履行了管理职责。如果物业完全“只收钱不干事”,业主主张退还管理费的主张通常能得到法院支持。
装修管理的正确打开方式
业主在缴纳装修管理费时,应当索要明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说明。装修过程中如发现物业服务不到位,及时拍照、录像取证,并向物业发送书面整改通知。不要等装修结束了才去交涉——证据时效性很重要。
(本文案例为普法所需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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