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强度不达标是建筑工程中的重大质量隐患。按照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混凝土强度不够首先追施工单位的责任,但如果是因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供应的混凝土本身质量问题,施工方在承担了返工加固等费用后可以向搅拌站追偿。另外监理单位如果没有按规定对混凝土浇筑进行旁站监理,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如果是甲方指定的混凝土供应商出了问题,甲方也可能需要分担责任。所以出了混凝土强度问题不是简单找一个人就行,要根据各方在其中的角色和过错来划分责任比例。重庆律师建议,混凝土质量问题涉及多方责任划分比较复杂,两江新区律师可以帮助分析各方责任比例和追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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