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老板做建材供应,某装修公司欠他二十多万货款,催了一年多没结果。最近一查工商信息,发现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都没了,欠款是不是也“一笔勾销”了?
并非如此。公司注销不等于债务消灭。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注销前必须进行清算,清偿全部债务后才能分配剩余财产。如果公司在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注销,属于违法注销,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索。
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法人解散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谁是清算义务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全体股东。也就是说,公司注销了没还钱,股东可能要自掏腰包。
更严重的情况是“恶意注销”——明知有债务,故意不通知债权人,悄悄把公司注销了。这种情形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股东不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赔偿范围不以出资额为限。
追讨路径有三条:第一,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违法注销,申请撤销注销登记、恢复公司主体资格;第二,直接起诉公司股东,要求其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曾向股东分配财产,可以要求股东以分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重庆债务追讨律师、重庆公司法律师提醒:发现债务人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或已注销,应立即采取行动。向登记机关提出异议、向法院起诉保全,越早越主动。时间拖久了,证据丢失、股东失联,追讨难度会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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