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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已经完工了,工程款怎么结算
发布时间:2026-08-08

包工头老刘通过熟人介绍接了一个厂房项目,双方没有走正规招投标手续,甲方也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老刘带着几十个工人干了大半年,厂房倒是盖好了,甲方也已经投入使用。可到了结算工程款的时候,甲方拿出一句话:这个合同本来就无效,我不付钱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这是法律为保护施工方劳动成果而设置的重要救济途径。合同无效不等于干了活白干,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仍然有权获得合理对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此有更具体的规定。实际施工中,法院通常会委托造价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造价鉴定,以此作为折价补偿的参照依据。如果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经擅自使用的,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不得再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

重庆律师提醒,即便合同存在瑕疵,也要注意留存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单,验收记录,材料进场单,现场照片等文件,这些都是证明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的关键证据。两江新区律师建议,建筑施工领域涉及金额大,法律关系复杂,遇到此类纠纷应当及早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情形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