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甲方的现场代表三天两头让你改这改那:这里多加一道梁,那里换一种材料,室外工程从五百平米扩到了八百平米。每次都是口头交代,你催他补签变更单,他总说回头补,结果这一回头就回头到了工程结束。结算时这些多干的活甲方全不认了,说合同里没有这些项目。
工程变更在没有书面签证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举证困难,但不是完全没有救济途径。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承包人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确实就变更事项达成了合意并实际履行,可以主张相应的工程价款。
建议收集以下几类证据:甲方通过微信,短信或邮件发出的变更指令的截图;变更部位的施工前中后照片;涉及变更部分的材料采购记录和进场记录;混凝土浇筑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过程文件;现场其他施工班组或监理方的证人证言。如果以上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可能支持承包人的变更工程款请求。
重庆律师提醒,施工企业要建立严格的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做到先签证后施工,不让口头变更积压。两江新区律师建议,如果甲方长期不配合签证,可以考虑暂停相关变更工程的施工并书面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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