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设计图纸挖到地下六米深的时候,一股地下水喷涌而出,施工现场变成了水塘。地质勘察报告里根本没提到这个深度有暗河。光是抽水降水,地基加固就多花了几十万,工期也拖了一个月。你找甲方要这笔钱,甲方说合同是固定总价包干的,超出的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这合理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这就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领域的适用。
施工中遇到的地质条件与发包人提供的地勘资料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不可预见情形。承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建议在发现异常情况后第一时间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暂停相关部位的施工,委托第三方进行补充地质勘察,以证明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在此基础上与发包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增费用的承担。
重庆律师提醒,发现地质异常后不能自己先垫钱干完再找对方报销,这样举证会更加困难。两江新区律师建议,投标报价时要仔细阅读发包人提供的地勘资料,对于资料中明确提示的风险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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