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建筑企业都遇到过这种情况: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中标后签订了一份合同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白合同),同时双方又私下签了一份价格和条款都不同的合同(黑合同),实际按黑合同执行。一旦发生纠纷,到底以哪份合同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白合同效力优先。
但有两个重要的例外情况。第一个:如果中标合同本身无效比如串标、围标导致中标无效,则黑白合同可能都无效。第二个: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客观情况变化比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价格等进行调整,这个补充协议是有效的,不属于黑合同。
实务中真正危险的是为了规避监管故意签黑白合同——用白合同应对备案和检查,用黑合同约定真实价格。这种行为不仅面临行政处罚风险,一旦发生纠纷黑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施工方可能面临按白合同结算的损失。重庆律师在工程招投标合规方面为建筑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两江新区律师建议企业依法参与招投标,合同内容调整通过合法的变更程序进行,避免操作不规范埋下致命的法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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