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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拆除后场地恢复费用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11

工程施工结束,施工方拆除了临时宿舍、办公室、钢筋加工棚等临时设施,留下满地水泥硬化和建筑垃圾。甲方要求施工方把场地恢复到施工前状态,施工方认为合同里没有这笔费用,自己已经尽了清理义务。双方争执不下。

临时设施拆除和场地恢复的费用承担,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常规定,承包人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场地恢复由施工方负责,那么这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方应当履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具体分析拆除和恢复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实务惯例,施工方的基本清理义务是清除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拆除临时设施主体结构。但如果甲方要求将场地恢复到施工前状态——比如破除硬化地面、回填并恢复绿化——那就超出了基本清理的范畴,属于额外的场地恢复工程,应当另行协商费用。

实务中的处理要点:第一,在投标和签订合同时明确场地恢复的标准和要求,将该费用计入报价;第二,施工过程中做好场地原始状态的影像记录和书面记录;第三,接甲方额外恢复要求时及时书面报价,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第四,退场时与甲方签署退场确认单,明确清理范围和状态。重庆律师在建筑合同管理方面为施工企业提供全程服务,两江新区律师提醒施工企业注意精细化合同管理和现场管理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场地恢复这种看似小问题的不明确,往往在结算时演变成大争议。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