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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审计拖延怎么办,施工方的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26-08-11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方把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甲方说要等审计。审计半年过去了没结果,问甲方就说审计还没完成。工程款拿不到,银行贷款要还、材料款要付、工人工资要发,施工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审计拖延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一大痼疾。《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以审计未完成为由拖延支付工程款,属于不履行付款义务的违约行为。施工方不能无限期等下去,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第一步,书面催告。以正式函件告知甲方结算资料已提交多少天,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如三十天完成审核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对结算资料的认可。很多合同也有类似条款可以利用。第二步,如果合同约定以政府审计或甲方委托审计为结算依据,施工方应当了解审计进度,必要时主动联系审计机构了解情况推动审计进程。

第三步,如果甲方明显恶意拖延,施工方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诉讼中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取代甲方单方委托的审计。第四步,如果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施工方可以主张从工程交付之日起计算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重庆律师在工程款清收领域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两江新区律师建议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阶段就约定结算审核时限和逾期后果条款,从源头减少结算拖延风险。在遭遇恶意拖延时,应当果断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