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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干到一半解除了,已完成的部分工程量怎么算钱
发布时间:2026-08-12

某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八十万的固定总价装修合同。干到一半时业主单方面解除合同,只愿意按已完成面积的比例付款,要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重新核算。装修公司认为应按已完成工程量占预算的比例计算,双方差距很大。

这属于未完工程价款的结算问题。《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中途解除后的结算,司法实践中通常采取比例折算法:首先确定已完成工程量占合同约定总工程量的比例,然后按此比例乘以合同总价得出应付工程款。如果发包方解除合同给承包方造成损失(如材料积压、人员遣散等),承包方还可以主张赔偿。

建议施工企业在签约时明确约定合同解除后的结算方式。遇到中途解约纠纷时,要及时固定已完工程量的证据(如现场拍照、签证记录等),必要时申请造价鉴定。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了解结算规则。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