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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债权转让给别人,实际施工人还能要钱吗
发布时间:2026-08-13

某施工队做完活后,总包方一直没结清工程款。后来总包方声称已经把对发包人的工程款债权转让给了第三方,让施工队去找第三方。施工队一头雾水,钱到底找谁要。

工程款债权转让是常见的商业操作,但债权转让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

问题在于,实际施工人基于法律规定,对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直接请求支付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不因总包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债权转让而当然受阻。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法直接向发包人主张,也可以核实债权转让是否真实,是否影响自己的受偿。

建议施工队梳理与总包方的合同,结算资料,查明发包方是否还欠付工程款。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款债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判断自身权利是否受影响以及如何主张。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