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专业分包单位为了赶工期,按总包要求先垫资采购了材料并施工。工程干完了,总包却迟迟不还垫资款,分包单位资金链紧张,快撑不住了。
垫资施工在建筑行业比较常见,但风险也很大。如果合同约定由分包单位垫资,那么垫资款就属于总包应付的工程款的一部分。总包不还,分包单位可以依据合同主张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分包单位可以整理垫资的证据,如合同,材料采购单,付款凭证,催款函等,向总包主张垫资款及利息。
建议分包单位谨慎对待垫资要求,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垫资的金额,期限和利息,避免口头承诺。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垫资款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了解如何追索垫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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