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带着十几个老乡在工地干了大半年,快过年了包工头却突然失联,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着,几十万的工钱没了着落。老刘他们急得直掉泪,包工头跑了,这血汗钱该找谁要。
农民工工资受法律重点保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包工头跑路,并不等于工钱就无处可讨。
老刘他们可以先找总承包单位,由总包先行垫付。因为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负有清偿责任,且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如果总包推诿,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老刘等人收集考勤记录,工牌,工资条,微信聊天等能证明务工事实和欠薪数额的证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欠薪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了解维权渠道。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