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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期内出问题,施工方推诿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08-17

某单位的新办公楼交付使用才一年多,墙体就出现了大面积开裂和渗水。找施工单位来修,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诿,说不是自己施工的问题。保修期内出了质量毛病,施工方到底该不该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出问题,施工方通常难辞其咎。

业主可以先查看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如果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且在保修期内,施工方应当无偿维修。如果施工方拒不履行,业主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也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保修责任。

建议业主及时书面通知施工方维修,保留质量问题照片,通知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委托鉴定确定质量原因。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保修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明确保修责任的归属。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