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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验收就用了,质量问题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6-08-18

某建设单位在工程还没验收的情况下,就急着投入使用。结果用了没多久,就发现了不少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却说已经擅自使用,问题不归自己管。这到底谁负责。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质量责任有特殊规定。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这是指使用部分的一般质量问题。对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即使在擅自使用后,施工单位仍应在合理寿命内承担责任。所以责任的划分要区分问题的性质和部位。

建议建设单位按规范组织竣工验收,不要为赶工期擅自使用,施工方也应确保工程质量。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质量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明确各方责任。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