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队在施工中增加了不少工程量,都做了签证单,可监理一直拖着不签字。如今结算,甲方咬定没监理签字的签证不算数。施工队急得团团转。
签证单是确认工程量增减的重要凭证,监理签字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但不是唯一依据。如果签证内容确实发生,有其他证据佐证,仍然可以主张相应的工程款。
施工队可以拿出施工日志,影像资料,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证据,证明增加工程确实存在且已得到甲方认可。即使监理没签字,只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依然可能支持。
建议施工队平时规范签证流程,及时催办签字,对拒不签字的用书面形式固定异议。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量签证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维护工程款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