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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缺陷返工,损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19

某工程施工中发现设计存在缺陷,不得不返工,耽误了工期还多花了不少钱。施工方向设计单位和甲方索赔,却互相推诿。这返工的损失到底该谁承担。

设计缺陷导致的返工,责任不在施工方。《民法典》规定,因发包人原因或者设计单位的原因造成返工,增加费用的,施工方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设计缺陷是设计单位造成的,由设计单位承担责任,建设单位赔偿施工方后,可以向设计单位追偿。施工方自己无过错,就不应当承担返工的损失,反而可以就停工,窝工等损失主张赔偿。

建议施工方保留设计文件,返工记录,费用凭证和与甲方沟通的函件,明确责任主体后索赔。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设计缺陷返工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