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劳务分包队的一名工人在作业中受伤,劳务公司说是工人自身原因,总包又说是劳务公司的人。受伤工人索赔无门,陷入了困境。
劳务用工中工人受伤,先要明确用工关系。如果工人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由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总包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事故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建议受伤工人保留用工证据,事故经过和就医记录,明确责任主体后依法索赔。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劳务分包工人受伤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维护劳动者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