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在还没拿到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匆匆开工,结果工程做了一半被叫停。发包方和施工方互相指责,这没有施工许可证签的合同,到底还算不算数。
施工许可证属于行政管理的要求,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主要面临行政处罚,但一般不直接导致施工合同无效。《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施工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比如是否违法发包,转包,借用资质等。仅仅缺施工许可证,通常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仍应按合同履行。
建议双方补齐施工许可手续,避免行政处罚,同时就停工的损失和责任进行协商。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施工许可相关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