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建设单位把主体,装修,安装分别包给好几家单位,还觉得这样好控制。可施工中出了问题,各方互相推诿,现场一片混乱。
建筑法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肢解发包属于违法发包行为。
建设单位把本应统一发包的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不仅可能影响合同效力,还会造成现场协调困难,责任难以厘清等问题,隐患很多。
建议建设单位依法整体发包,承包单位也要了解发包方式的合法性,提前防范因肢解发包带来的风险。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发包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