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因故停工,承包人的设备还留在现场,雇人看管保护花了不少钱。复工后,这笔看管费该找谁要,双方起了争执。
工程停工期间,现场的保护和看管产生的费用,属于因停工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各自的过错来合理分担。
看管保护费属于停工损失的一部分。如果停工是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通常可以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的看管费用,但要保留费用的凭证。
建议承包人停工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保留看管费用的票据,明确责任后再主张分担。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停工损失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