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违法转包了一个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他心里发虚,这工程干都干了,万一按合同结算的说法不算数,自己岂不是白忙一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最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可以参照的价款条款范围。
老郑的转包合同虽无效,但只要工程质量合格,他仍可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主张折价补偿,不会因为合同无效就完全拿不到钱。
建议老郑固定工程质量合格的证据,据实主张工程价款折价补偿,依法维护自身的实际投入。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无效施工合同结算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