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的工程早就完工,多次催发包人验收,对方却一拖再拖,工程款也迟迟不付。老曹着急上火,这钱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组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依法可以请求以提交验收报告之日或约定日期为付款条件成就,从而主张工程款到期。
老曹的工程已经完工,发包人无故拖延验收,属于恶意阻却付款条件成就。老曹可以主张付款条件视为已经成就,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建议老曹保留提交验收报告的书面记录,及时催告,必要时依法主张付款条件成就并索要工程款。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竣工验收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