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崔所在的公司和别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承包工程,结果合作伙伴施工出了问题,发包方要求联合体共同担责。老崔觉得冤枉,又不是自己干的。
联合体承包工程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无论问题出在哪一方,发包人都可以要求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老崔所在联合体中,合作伙伴出了问题,老崔的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通常要与对方一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事后再按内部约定追偿。
建议老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追偿机制,施工中加强协作监督,降低连带风险。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联合体承包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