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签的合同里有一句,发包人付了钱,承包人才付给分包人。如今发包人迟迟不付款,分包人找老周要钱,老周搬出这条款想拖延。
背靠背条款约定,承包人以收到发包人付款为前提再向分包人付款。这种条款的效力在实务中有争议,若明显不公平,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不予支持。
老周合同里的背靠背条款,若导致分包人的工程款被无限期拖延,明显失衡,法院可能不认可其效力。老周作为承包人,通常仍应向分包人支付应得款项。
建议老周谨慎使用背靠背条款,出现争议时依法处理,避免因条款效力问题引发更大的纠纷。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分包付款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