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几年前干的工程,早已验收合格,保修期也过了。最近业主找上门,说有些地方出了问题,要老周免费维修。老周犯了难,过了保修期还要不要管。
《民法典》和建设工程相关规范区分了保修责任和工程质量责任。保修期内的缺陷,施工方应当保修;保修期届满后,若非因施工质量根本缺陷导致的正常损耗,施工方通常不再承担保修责任。
老周的工程已验收合格且保修期届满,若问题属于正常使用损耗,他通常无需再承担免费保修。但若属于施工时留下的根本性质量缺陷,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建议老周查明问题的成因,区分是正常损耗还是根本缺陷,保留竣工验收和保修期届满的证据,据理说明情况,必要时依法处理。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质量保修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