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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届满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6-08-29

老李的厂房保修期刚过,就发现地下隐蔽工程出现渗漏,怀疑是施工时就偷工减料埋下的隐患。保修期过了,还能追究施工方吗。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隐蔽工程因施工人原因导致的缺陷,即使保修期届满,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隐蔽工程因施工时偷工减料等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不因保修期届满而当然免除责任,老李可以依法追究施工方的质量责任。

建议老李委托鉴定机构查明渗漏原因,固定施工缺陷的证据,依法向施工方主张修理,返工或者赔偿。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