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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施工,发包人知情的要付工程款吗
发布时间:2026-08-30

老周挂靠在一家公司名下承接了一个工程,发包人其实心知肚明老周才是实际施工人。工程干完了,发包人却拖欠工程款。老周想直接找发包人要钱,行不行。

根据法释〔2026〕12号第四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发包人不知道的,不予支持。

挂靠施工的情形下,实际施工人能不能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关键看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挂靠的事实。如果发包人知情,老周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不知情,则难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

建议老周收集能够证明发包人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证据,比如发包人与自己直接对接工程事务的往来记录等,据此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挂靠施工,工程款追讨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