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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给个人包工头,出了安全事故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6-09-04

工程转包给个人包工头,出了安全事故谁担责

两江新区一处住宅项目,部分工程被老吴转包给一个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双方只签了简单协议。开工不久,包工头的一名工人在脚手架上坠落受伤,家属索赔几十万元。包工头说没钱,家属转头找上老吴的公司,老吴很委屈,活不是自己干的,责任怎么落到自己头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释〔2026〕12号第二条规定,转包合同无效,转包人不得以合同无效为由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

老吴很难完全置身事外。包工头作为直接用工者,对工人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老吴把工程转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属于选任不当,实践中通常要对工人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老吴对外赔付后,可以按过错程度向包工头追偿,能追回多少,还要看对方的偿付能力。

建议老吴先垫付抢救费用,安抚伤者,防止矛盾激化;同时保存转包协议,付款记录,证明包工头是直接雇主;再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转包经过,并向包工头书面追偿。从长远看,把工程转给无资质个人风险很大,今后应当选用有资质的分包单位。

在重庆遇到转包工程中的安全事故纠纷,责任常牵涉发包方,总包方和包工头多方,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厘清责任边界,依法妥善处理赔偿事宜。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