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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转包中,实际施工人行使代位权追讨工程款的路径
发布时间:2026-09-08

老陈的工程经历了层层转包,老陈是最底层的实际施工人。工程款被拖欠,老陈想讨回血汗钱,可中间隔了好几层转包关系。老陈很迷茫,这层层转包之下,自己到底该向谁,怎么去追讨工程款。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实际施工人通过代位权追讨工程款作出了规范。

在多层转包情形下,老陈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据法律关于代位权的规定,逐层或者依法向发包人主张权利。老陈需要厘清各层转包关系和各层之间债权的到期情况,依法确定向谁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

建议老陈全面收集各层转包合同,施工资料和结算单据,梳理债权链条和欠付情况,明确各层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事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追讨自己的工程款。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多层转包,代位权追偿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