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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后结算久拖不决,承包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09-16

老陈的施工队把工程干完了,也竣工验收合格了,可发包人就是拖着不结算,工程款迟迟拿不到。老陈很着急,这工程竣工了却结算不下来,自己到底该怎么维权才能拿到钱。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作出规范。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久拖不决,老陈依法可以催告其结算,主张逾期付款的利息,必要时通过诉讼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可以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议老陈收集竣工验收合格和提交结算资料的证据,梳理工程款金额和欠付情况,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工程款和逾期利息。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竣工结算,工程款追讨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