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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款审核期限和逾期付款责任
发布时间:2026-09-18

老李的施工队按月提交了进度款申请,发包人却迟迟不审核,进度款一直拖。老李很着急,这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到底有没有期限,发包人逾期不付,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出规范。

发包人应当按约及时审核并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逾期不审核,不付款,老李依法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主张逾期付款的利息,必要时通过诉讼要求发包人支付进度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老李收集进度款申请和送达的记录,梳理发包人逾期审核,逾期付款的证据,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支付进度款和逾期利息。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进度款审核,逾期付款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