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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约定的垫资利率过高,能否调低
发布时间:2026-09-18

老李的施工队垫资干活,合同里约定了很高的垫资利息。老李有点拿不准,这施工合同约定的垫资利率过高,到底合不合法,超出法定上限的部分,法院会不会调低。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垫资利息作出规范。

施工合同约定的垫资利息,如果明显超过法律保护的上限,超出部分依法不受保护,法院通常会参照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进行调整。老李可以据此主张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要求按合理标准计算。

建议老李核对垫资利息约定的利率水平,对比法定上限,保留垫资凭证和付款记录,主张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按合理标准计算垫资利息。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垫资利息,工程款利息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