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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复工增加的成本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6-09-20

老李的工地因发包人原因停工了几个月,后来要复工,可复工产生的设备检修,人员重新进场等成本增加了不少。老李很纠结,这工程复工增加的成本,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作出规范。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后又复工,增加的成本属于老李的合理损失,依法应当由有过错的发包人承担。老李可以主张发包人赔偿复工增加的费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老李收集停工原因,复工通知和增加成本的凭证,梳理复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向发包人书面主张赔偿,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发包人承担复工增加的成本。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停工复工,费用承担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