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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能否主张工程款利息
发布时间:2026-09-21

老李作为实际施工人,接的工程因转包被认定合同无效,工程款还没拿全,老李想连利息一起要。老李很困惑,这施工合同无效了,自己到底还能不能主张工程款利息。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作出规范。

施工合同虽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至于利息,老李可以依法主张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建议老李收集施工,验收和结算资料,证明工程质量合格,梳理欠付工程款和逾期时间,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无效施工合同,工程款利息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