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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以承兑汇票支付,拒付后承包人如何主张
发布时间:2026-09-21

老李的工程款被发包人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结果汇票到期被拒付了。老李很着急,这工程款用承兑汇票支付被拒付,自己到底该怎么要回这笔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作出规范。

工程款以承兑汇票支付被拒付的,老李依法可以选择依据票据关系追索,也可以依据施工合同主张工程款及违约责任。两种权利可以依法选择行使,维护自己的工程款权益。

建议老李保留承兑汇票和拒付凭证,梳理欠付工程款情况,依法选择票据追索或合同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款承兑汇票,拒付追索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