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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效力及工程款如何结算
发布时间:2026-09-26

老周在渝北区承建的一处工程,建设单位迟迟没办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催着开工,工程干了一半,双方却因合同效力起了争执。老周很困惑,这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工程款又该怎么结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施工合同效力作出规范。《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作出规定。

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即施工,可能违反城乡规划等强制性规定,施工合同的效力需要依法认定。若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经验收合格的,老周仍可以依法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支付。

建议老周收集施工合同,规划审批进展和已完工程的验收资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的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同时厘清合同无效后的损失承担。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规划许可,施工合同效力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