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涓婚〉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工程签证逾期未确认,签证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6-09-27

老周在渝北区施工中增加了一些工程量,现场监理签了签证单,可发包人拖着迟迟不确认,等到结算时发包人却以签证逾期为由不认这笔钱。老周很困惑,这工程签证逾期未确认,签证到底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工程签证和索赔作出规范。

工程签证是证明工程量增加的重要依据,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确认的,签证单依法可以作为结算依据。老周可以依据有效的签证主张增加的工程款,发包人不能以逾期为由随意否认。

建议老周收集签证单,施工记录和发包人拖延确认的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按签证确认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签证,结算争议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