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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到期发包人拖着不退,承包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10-18

老潘的工程竣工满两年,质保期也过了,可发包人扣留的质保金迟迟不退,一会儿说还有点小毛病,一会儿说领导没批。老潘的几十万质保金被扣得心烦。

《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当事人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对保证金的预留比例和返还期限作出规范,期满应当返还。

质保金的作用是担保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质保期届满,且不存在应当扣除质保金的情形时,发包人依法应当返还质保金。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延返还的,承包人一般可以主张返还,并请求逾期返还的相应损失。

建议老潘核对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和返还条件,确认是否已届返还期限,保留催告记录,先书面要求发包人限期返还,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主张返还质保金及相应利息损失。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质保金返还,工程款结算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