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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直接起诉发包人要钱吗
发布时间:2026-10-19

老燕从总包单位手里转包了一段工程,辛辛苦苦干完了活,总包单位却迟迟不结款,还拖欠着。老燕听说可以越过总包直接找发包人要钱,但又拿不准行不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法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民法典》对代位权作出规范。

转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依法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发包人只在欠付总包单位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老燕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发包人,主张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直接向其支付工程款。

建议老燕保留转包合同,施工记录和结算资料等证据,查明发包人欠付总包单位工程款的情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把发包人和总包单位一并列为被告,主张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转包,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