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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被判无效,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6-10-19

老冀承包的工程,因为发包人违法发包,导致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已经干完也验收合格了,老冀却担心合同无效,自己的工程款会落空。

《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合同无效后的价款结算作出规范。

施工合同虽然无效,但只要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仍然可以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价款折价补偿。老冀的工程款并不会因为合同无效而落空,发包人仍应当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建议老冀保留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明和结算资料等证据,厘清工程价款的计算依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工程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