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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临时工棚坍塌伤人,责任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26-10-19

老隗在工地干活时,临时搭建的工棚突然坍塌,压伤了多名工人。老隗也受了伤,住院治疗花了不少钱。大家找工地负责人索赔,负责人却推说工棚是临时设施,不愿负责。

《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

工地临时工棚属于施工安全设施,施工单位负有保障其安全,防止坍塌伤人的义务。工棚因搭建不规范,缺乏防护等原因坍塌伤人,施工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以临时设施为由推脱。

建议老隗保留就医记录,医疗票据和事故现场的坍塌证据,查明用工主体和工棚搭建的责任方,先向施工单位主张赔偿,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地坍塌,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