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田的工程早已完工,可发包人一直以等待审计为由,拖着不给结算,审计报告左等右等就是不下来。老田的工程款被卡了快两年,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急得直跺脚。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对工程价款结算作出规范。
工程款结算不能无限期依赖审计。发包人以等待审计为由拖延结算,若明显超出合理期限,属于怠于履行结算义务。老田可以要求发包人限期结算,甚至主张以送审价或合同约定标准确定工程款。
建议老田保留施工合同,竣工资料和送审结算文件,收集发包人拖延结算的证据,先书面催告限期结算,逾期不结算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按约定或送审价确定工程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程款结算,审计拖延等建设工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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